台海网7月30日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18号)显示,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被罚万元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罚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罚款85万元。
对叶咏蓁(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颜承静(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企业客户部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台海网综合)